关于中国新石器时代艺术起源史料纂辑与研究若干思考
淮北师范大学 王政
【内容摘要】本文主张研发有关中国新石器时代艺术起源事象的系地编年化的集成性成果;认为中国艺术起源的研究视野应重点放在新石器时代,而不是旧石器时代;研究中国艺术起源要借鉴考古学界“文化区系与类型”的理论,把艺术起源事象中的某种特定艺术属性、审美属性就看作某种特定考古学“文化区系(或文明类型)”之所以成立的重要支撑因素。

新时期以来,中国艺术起源史的研究成果丰硕,仅大陆学者以史前艺术、图腾艺术、原始艺术、艺术起源、原始思维与创作等冠名的论著就达六十余部,加上各种艺术通史(绘画史、工艺美术史、音乐史、舞蹈史、傩戏史、陶瓷史、诗歌史等)著作中的史前卷,可谓繁盛。
研究中,大都按断代与分体的方式进行。断代则旧石器时期、新石器时期;分体则音乐、舞蹈、绘画、雕塑、工艺装饰。论证的指向主要是揭示各门类艺术在体式、技法、观念(含形式技巧意识与内涵母题观念)、特点诸方面萌生初成之过程。取证的途径主要是四种:一、考古学发现遗物及传世文物;二、历史文献相关论述;三、“未开化”民族生活习俗中遗留的上古艺术活动技艺及痕迹(包括史诗和神话传说);四、儿童艺术心理学对艺术起源的佐证性材料。
四种途径中主要是第一种。认真反思,平心而论,这第一种途径存在着如下问题:一是往往忽略取证史料在时间上的逻辑承续性,仅就新石器而言,往往在公元前10000年-前2000年的近8000年的考古学遗存中寻摭反映具体艺术门类发生的论据,取证的时间跨度太长,忽略了实际文明区块、文化类型在史前长河里(年代上)的间断性;这在科学推演的精准度上,无疑经不起推敲。之所以如此,原因在于,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没有初步建立新石器时期这8000年艺术实物遗存的分期、年代谱系,也没有这方面的系年化的 “资料长编”。
二是不讲究取证材料所出地域(即文化版块、文化“区系”)的逻辑关联性(包括地域文化版块间是否有播布的联系性),如讨论新石器时期艺术起源,北起黑龙江刀背山遗址,南至海南岛莲子湾遗址,西自西藏的卡若文化,东到台北的芝山岩文化;凡今之国土疆界的新石器时代遗存,都取之来“统论”某一门类艺术的萌生状态及共性特点。这样,实际上是没有考虑远古时代那种部族流徙、邦系林立的千差万别的 “文化地块性”因素给艺术生成造成的制约及其规定性,以及同源异流、异源异流的差别性、不平衡性对艺术萌发的影响。
如何解决上述问题呢?我们觉得应该这样着眼与着手:
首先,应把研究中国艺术起源的视野重点放在新石器时期,而不能像西方学者那样在探究世界性艺术起源的前提下多把视野放在旧石器时期上。我们建构文化自信,没必要一定要和西方学者去争辩中国艺术起源在时段上不晚于中亚、西亚、北非、南欧,而应把置力点放在我国艺术萌发形态的特异性、完备性、不间断性(即易于形成民族传统的恒稳性)等等优长品质的视界上,即不是去比谁“早远”,而是要比谁“优化”。从这个前提来说,适合于阐明中国艺术起源优质品格的视野应该定在新石器时期,而不是旧石器时代(章建刚先生曾谈到这点)。因为从70年的考古学实践看,中国新石器时期艺术起源史实发现的更充分,更具说服力和系统性,更能彰显华夏民族艺术起源的特殊性,也更能够扬励我们的文化自信。
其次,是应借鉴考古学近几十年来的先进成果体系,使我们需要的艺术起源史实走向相对科学的精准化,建构以新石器时代艺术起源事象为对象的具有年代、地域、严谨文化谱系的史料体系,并尽可能的数据化。
上世纪七十年代以后,苏秉琦、张忠培等先生提出了著名的“考古学文化区系、类型”理论,中国考古学逐步走向成熟。考古学界按“文化区系、类型”理论,将新石器时代遗存,按地层关系(时代、分期)、按地域(及类型),建构了较为系统的科学的考古学文化谱系与地理分布体系。谱系中,各考古学文化版块(类型及遗址),又在现代科学技术诸方法(如碳十四断代及AMS,古代树木年轮、古地磁法等)的助翼下,加速了“绝对”年代的数据测定,使得大部分考古学文化遗存、遗物已生成了一整套可供参照的年代数据体系。这就为我们研究中国艺术起源,提供了时空、文化类型、播布状态、承袭演蜕等等情况的逻辑基础,也即给了我们一定的历史动态化的弄清楚艺术事象来龙去脉、时地因素的前提与途径,我们为什么不顺藤摸瓜呢?
我们应该按考古学文化“区系”,给艺术起源具体事象进行时间定位、地域(类型)定位,形成艺术起源史的最基础的史实谱系。也即:以有明确时空定位的考古学文化“区系”为逻辑起点,先归纳总结具体“文化区系(版块)”中艺术萌发的特定经验、特定成就,然后再概括众多“文化区系(版块)”的相关经验、共有规律及内涵,使艺术起源史的推理建构,始终基于“时地”明晰的逻辑线条之上。这样,我们的艺术起源史探究,才能从既往那种由后世成熟的艺术类型观念出发到远古生活中找论据的模式中跳出来,回到它本来植根的特定地域、特定历史阶段的原生态,从而保证艺术起源史研究的时空因素的客观性、科学性。
这也就是说,只有弄清楚了这种“时地”明确的不同“文化版块”下的不同“艺术版块”,我们才能按时间的序列推演具体艺术门类到底是何时发生、何地发生、何以发生,以及如何发展、如何进步的?也才能将不同“艺术版块”(或曰“谱系”中的一个个“区系”)进行比较,考究、梳理出它们在艺术“发生度”、“成熟度”上的序列,看出具体艺术门类萌发、成型的前行脚步。
从上述考虑出发,我们把研究对象界定为:纂辑中国新石器时代各考古学文化版块(“区系”)中的艺术起源史实与事象,研究这些史实与事象反映了怎样的艺术形式(体式)、技法观念、母题内涵以及它们的年代承续、地域播布等情况,从而构建艺术起源学意义的史实谱系;并以此为依托,探究中国新石器各文化版块(“区系”)艺术起源活动共同性规律或特殊性现象。
具体说来,应是如下九个方面。一是对东北内蒙及燕山地区考古学文化中的艺术事象进行系地编年化的纂述,包括兴隆洼文化(前6200-前5400年)、上宅文化(前5300-前4700年)、赵宝沟文化(前5200-前4400年)、左家山遗存(前4936-前4773年),小珠山下层文化(前4500-前4000年)、新乐文化(前4500-前4000年) 、红山文化(前4400-前3000年)、元宝沟遗存(前4350-前3990年)新开流文化(前4239-前3995年)、后洼上层文化、雪山一期文化(前3640年至前3374年)、富河文化(前3510-前3107年)、海生不浪文化(前3300-前2800年)、小河沿文化(前3000-前2600年)、偏堡子文化(前3000年至前2500年)、老虎山文化(前2500-前2300年)、大口一期文化遗存(前2300-前2000年)、小珠山上层文化(前2200-前2000年)等。
二是对黄河中上游文化区系的艺术事象系地编年,主要含裴李岗文化(前6200-前5500年)、磁山文化(前6100-前5400年)、老官台文化(前5900-前5300年)、大地湾文化(前5900-前5000年)、仰韶文化半坡类型(距今6700-5900年)、庙底沟类型(距今5900-5300年)、西王村类型(距今5300-4800年)、马家窑文化半山类型(前2500-前2300年)、马厂类型(前2300-前2040年)、庙底沟二期文化(前2900-前2600年)、大河村五期遗存(前2900-前2600年)、后冈二期文化(前2600-前2000年)、王油坊文化遗存(2600-前2000年)、陶寺文化(2600-前2000年)、客省庄文化(2600-前2000年)等等。
三是对黄河下游文化区系的艺术事象系地编年,如南庄头遗存(前10000-前8600年)、东胡林遗存(前8400-前8000年)、后李文化(前6300-前5400年)、磁山文化(前6100-前5600年)、北辛文化((前5400-前4200年)、大汶口文化(前4200-前2600年)、龙山文化(前2600-前2000)、岳石文化(前1900-前1600年)等等。
四是对川藏及长江上中游文化区系的艺术事象予以系地编年,典型的有玉蟾岩遗址(前10000-8000)、彭头山文化(前7000-前6000年)、城背溪文化(前6500-前5000年)、皂市下层文化(前5900-前5000年)、大溪文化(前4500-前3300年)、屈家岭文化(前3400-2500年)、雕龙碑三期文化遗存(前3300-前2800年)、卡若文化(前3300-前2300年)、宝墩文化(前2800-前2000年)、石家河文化(前2625年至前2165年)、曲贡文化(前2000-1500年)、礼州文化(距今3500年前)等。五是对长江下游文化区系的艺术事象系地编年,有仙人洞遗存(距今8825±240年)、跨湖桥文化(前6000-前5400年)、河姆渡文化(前5000-前4000)、马家浜文化(前5000-前4000年)、崧泽文化(前4000-前3300年)、北阴阳营文化(前4000-前3300年)、樊城堆文化(前3700-前2700年)、凌家滩文化(距今5600-5300年)、薛家岗文化(前3360-前2800年)、良渚文化(前3300-前2200年)等等。六是对华南文化区系的艺术事象系地编年,包括 甑皮岩一期遗存(前10000-前9000年)、甑皮岩二至四期遗存(前9000-前6000年)、顶蛳山文化、甑皮岩五期遗存(前6000-前5000年)、大坌坑文化、壳蚯头文化(前4100-前3500年)、咸头岭文化(前4100-前3000年)、石峡文化、昙石山文化、牛鼻山文化(前3000-前2000年)、圆山文化(前2500-前2000年)等。
七是考察起源事象体现的各种艺术体式与技法观念,如绘画、雕塑、音乐、舞蹈等体裁的产生,作为器物工艺学的沿饰、肩饰、界饰、颈饰及鋬饰,丰富多彩的艺术纹样等等。八是要探究起源事象反映的一些形式化规律,如分组、层次、间隔、交错、相并、相对、相背、艺术单元,以及 “连体律”、“右旋律”、“拆半律”、“层迭律”、“回首律”、“兼有律” 等等。九是应揭示起源事象中那些具有蕴含内容的艺术母题,如鸮鹰母题、“人面像”母题、“羽饰” 母题,特别是反映人们生存根本需要的生殖、祖灵、鸟鱼、植禾母题等等。
九个方面,前六个方面纂辑、析述各种艺术起源事象,附上图像,建构考古学文化“区系”背景的新石器时代艺术起源事象“编年系地”谱系;后三个方面侧重于宏观理论思考,因为我们要揭示特定考古学文化“区系”中“艺术事象丛”的特定艺术水准及其特色;然后,才可能将一个个有地域版块特点的“艺术事象丛”摆在一起进行综合考察,以见出彼此间艺术发生水平的高下、序列、繁兴、式微的走势,以及关联关系。在此基础上,再寻找华夏艺术起源受多元因素影响的规律性内容。
按上述的设计展开研究,应该说是有学术拓展意义的。因为其一,从考古学文化“区系”视角建构中国新石器时代艺术起源事象的“系地编年”谱系,对中国新石器时期艺术起源史料作较全面地纂辑、析释,这在艺术起源研究领域,属首次尝试,此前,尚未见这种集成性成果。其二,本研究以学界已定型的考古学文化“区系”为出发点,对新石器时期一个个“版块”状的文明区域,予以艺术发生学的观察,由此提炼出的艺术萌生形态,自然带有“地域性”与“时段断代性”特点(这“一个个”之间或衔接、或叠压、亦或断链);我们用这样得来 “一个个”的特殊性,再来概括整个艺术起源时期(8000年)总的艺术发生规律及分期;与以往艺术起源史研究明显是不同的。其三,我们的研究在于证明一个事实:即中国原始艺术及艺术起源基本不能套用西方艺术起源的模仿说、游戏说、表现说、巫术说等等理论;中国艺术,主要起源于生活实践,起源于生活的实用性,这是特色化的“中国经验”与“中国路径”。其四、我们的研究将揭示了一个重要的史前文化规律,即:考古学界提出某种特定的“文化区系”或类型,其本身就包含着某种艺术审美形态的特殊规定性。即,某一种考古学“文化区系”之所以成立,在很大程度上是取决于这种“文化”有没有特别的艺术审美形式及其属性,是艺术要素在发生着根本的构成作用。




